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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0月23日

老師, 借兩分給我…

教育心語 20151023


       上學期期考後﹐譚老師找我:「校長﹐有學生期考加上平時分﹐總平均只得48﹐距合格尚差兩分。 他向我借兩分﹐說下學期還給我。 我該怎麼辦?」
       「你來問我﹐大概是有點想法。 先聽你說說情況。」
       「他成績不好﹐尤其是開學初期很差﹐但不斷有進步﹐期考也合格了。 但與平時分平均一算﹐尚差兩分。 我看如果有鼓勵作用的話﹐加兩分也事小﹐但
       「既然有正面作用﹐顧慮甚麼呢?」
       「怕有人說不公平;也怕其他人也借﹐如借得太多﹐還不了﹐沒作用。」
  可見這兩分借不借﹐沒有簡單標準答案﹐要因人而異。
       十多年前﹐台北某國小老師在上學期考試結束後,主動向學生宣佈可以預借分數,班上有五名同學申請「預支分數」,引起其他學生及家長的質疑並引起傳媒討論, 熱了好一陣。
       該台北老師借分數給學生,旨在鼓勵學習,原來也是應學生主動要求。某生常識科考了89.4分,再加 0.1 分就 89.5 分,經四捨五入就 90 分,等第可從「甲」變為「優」,故申請加分。老師初時也有顧慮沒有即時答應,後來她從電視上看到大陸也有類似預借分數的作法,效果不錯。 於是她就公佈全班﹐可以借分數給學生,下學期歸還。
       台灣媒體爭論時﹐反方認為:學校不是銀行,不應將借貸的方式帶入學校的評量中;正方認為:銀行既然可以貸錢給需要錢的人,有「分數」的老師應該也可貸分數給有需要的學生。
       我跟譚老師說:「銀行貸款﹐必須作具體風險評估。 你覺得借款人值得借,會鼓勵他上進﹐便借吧。分數畢竟是教學手段而已。」
  
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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