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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8月3日

不得留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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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 澳門特區政府七月下旬宣佈規定2021/22學年起小一至小四學生不得留級。學校現有的校本評核和留級規章在20/21學年仍可使用。教育界反應泰然﹐因為留級制度改革已經醞釀多年了。
      澳門回歸前已有學者指出留級問題嚴重。2008年有研究報告指能夠由初一順利升上高三不留級的學生僅39.6%2009PISA報告﹐更指出了澳門15歲學生有43.7%已經至少留級一次。其留級率位處參加研究的國家/地區的首位。澳門社會輿論嘲諷這個「留級之都」稱號絕不光彩。
         2009年筆者到澳門工作時﹐校長們証實情況的確嚴重。某弱勢學校校長指其初一學生留級率超過1/3﹐高一亦有17.5%。教青局近十年來已採多種措施降低留級率了。
         當時教師們普遍接受留級是處理差生的正常合適的教學(或懲罰)手段。稍後教青局和澳門大學安排我做的「學校中高層教師培訓」課程內容中就加入了一個討論議題:差生的培育.留級制度的功能﹐迄今未變。
         華東師範大學有研究指出:綜觀全球﹐似乎北歐和英語系國家留級率較低﹐拉丁語系如法西意葡和拉丁美洲國家則較高。西亞東歐明顯較低。中國內地則要學生申請方有機會留級。台灣自2006年起初中以下取消了留級。香港自1978年強迫教育始﹐大致小學只可留級一次﹐每校人數不超過學生人數3%﹐中學不可大於5%。看來留級率高低跟該地經濟或教育水平無關而與文化傳統相關。要改變一地教育的文化觀念絕非易事。
         到底留級制度在教育學上有何意涵?是懲罰抑是獎賞?是機會還是警告恐嚇?是治療差生的靈丹妙葯還是打擊學生的毒葯凶器?在民眾的印象中﹐留級生的成績會轉好嗎?怎樣的學生才適宜留級?留級應有何種配套措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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