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985/986】 20250404/20250411
有人認為:除指南針﹑火葯﹑印刷術和造紙外﹐中國有「第五大發明」﹐就是源自公元587年隋文帝時的科舉制度。這是一種選拔任命官員的機制。這是世界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﹐改革了過去主要按血緣家族關係任命官員的傳統﹐而主要由考試評選擇優錄用。
魏晉南北朝之前曾用過「察舉制」﹐由地方官員負責推舉地方上品德優良﹑出身良好的民間人士做官。魏文帝時改用九品中正制﹐由中央官員選拔民間人材。然而魏晉時世族門第勢力強大,形成「上品無寒門、下品無世族」的現象。民間精英難以進入朝廷任事。有了科舉選拔制度後﹐才有「舊時王謝堂前燕﹐飛入尋常百姓家」的局面。
隋文帝於開皇七年命各州每年推舉三人應考「秀才」。隋煬帝在大業年間增設「進士」和「明經」兩項名目,這是科舉制度之始。
科舉制度行了約1300多年﹐迄1905年﹐清政府「廢科舉.行新學」。這種經考試而擇優選拔公務員的制度﹐改頭換面後其實沿用至今。如今大多數人只在小說戲曲裡才瞭解到「考進士.中狀元」之類的事。又有些人誤解:以為一個普通書生苦讀寒窗﹐就可以到京城去考試﹐憑個人實力就可以金榜題名﹐「朝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」。事實上﹐並非如此。
千多年來﹐科舉制度歷經變革。明清時期,科舉考試分三級:在各省會城市舉行的鄉試、在京城由中央政府禮部主持的會試和由皇帝主持的殿試。
參加鄉試者必須是在各府州縣學校學習的學生﹐經過州縣考試合格的稱為生員﹐是地方的優秀人才﹐俗稱「秀才」﹐這時才有機會被推薦到京城考全國性的「會試」。
明清時期秀才們先在省城考鄉試 (多數三年一試)﹐經考核達標的稱「舉人」。即各地方政府舉薦參加中央考試的人。這些舉人本來應當由各地官府派公家車輛護送 (稱解送) 到京城,參加全國性的「會試」。所以舉人又被稱為“公車”。我們讀清史時﹐講到戊戌變法,康有為等舉人上書光緒皇帝,稱為「公車上書」就源於此。但實際上,在明清時期,舉人是在各省領取一點旅費,自行入京,不再由官府護送。
舉人在鄉試中考第一名的﹐稱「解元」。唐寅(伯虎)就是解元。會試中首名稱「會元」。殿試中首名是「狀元」。能連中三元者﹐有科舉制度千多年來僅16人而已。
不是人人都可以參加鄉試。因為國家對各地的生員有定額。故能成為生員﹐先要經過各類考核。成為生員有少量國家津貼(助學金)。「舉人」的數目也有限制﹐就是所謂“解額”﹐也即是各省允許參加禮部會試的名額。全國每次鄉試錄取約一千多名舉人。例如明正統 (1436-1449)年間,富庶地區南北二直隸均百人,江西65人,其餘各省遞減5人,偏遠的雲南最少﹐僅廿人。與現在相比較,中鄉試的舉人就相當現在考上北大清華的尖子了。後來人數也有增加。
禮部主持的「會試」在鄉試翌年春季在京城舉行﹐稱「春闈」。舉人中也有當官的﹐多是縣令之類。明朝的海瑞和清朝的曾國藩是極少數能當上大官的。
舉人經會試後﹐中選者稱貢士,貢士可參加名義上由皇帝主持的的「殿試」。殿試中的考得前三名分別稱狀元、榜眼和探花﹐是為第一甲,稱進士及第。其餘為第二甲和第三甲。第二甲人數不定,稱賜進士出身。第三甲稱同進士出身。此三甲一般都可統稱為進士。每屆約共三百人。
由宋朝開始﹐在三年一試的基本制度外﹐也有偶然由皇帝特別開的「恩科」取士。有清一代二百多裡﹐共有廿六次恩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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