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此網誌

2021年7月25日

葯石亂投

793 nnn 20210723


         兒子三個月大時病了。當天放工回家﹐家傭告訴我孩子發燒。我夫婦俩連忙帶他見醫生。醫生問他有甚麼病?我奇怪:我又不是醫生﹐怎知道他是甚麼病呢?其實他問的是孩子有何病徵。甚麼時候開始發燒?多少度?有否咳?頻密嗎?有否痰?痰是何色?大便狀況如何?色素如何?軟硬/黏稠//結實嗎?糞便中有否「潺」?我們倆剛從學校回家﹐怎知道這等細節?是以啞口無言﹐連忙致電回家詢問家傭以回答醫生的提問。

         醫生臨床辨症施治首要判症。判斷基於資訊數據方會作出較符實際的決定。中醫所謂「望聞問切」就是蒐集病情資料的過程﹐不可或缺。否則會誤判病情而錯開葯方﹐後果堪虞。

         從此﹐我們每次見醫生都作好準備﹐提供各類資料﹐好讓醫生判症時有較堅實的基礎依據。

         學生測考不合格﹐只說明成績不好(即病了)。倘不知其病因﹐又如何治好其成績差的病?不少老師往往容易判症:懶惰﹑蠢鈍﹑不留心﹑基礎太弱﹑無心向學﹑唔小心﹑不是讀書材料等。這些判斷有否實証支持?

         教師對差生表現不良最常用的治標「成葯」是:
1.苦口婆心地:再加倍努力。     
2.
上課時留心聽講。
3.放學後補課。
4.恫嚇:再不努力會留級。
5.多操練﹐熟能生巧。
6.找補習老師。
7.年終成績不及格了﹐就來一劑仙丹:【留級】。

         努力﹑留心﹑補課﹑恫嚇﹑操練﹑補習甚至留級對某類學生可能有效, 卻非能治百病的萬應靈丹。學業差原因有千百種﹐有個人/家庭或生理/心理因素﹑也許在接收/加工/輸出/表達有困難等。

         臨床斷症要細緻考慮多方因素﹐更要對症下葯。



2021年7月19日

校園情理法

792 nn 20210716

 

         當初設計給校長修讀的《校園法律》課程目標時﹐一心希望有助校長建立一個「法理情兼備」的校園。法理情三者似乎平排兼重﹐沒有先後之分﹑輕重之別。豈料上完第一課後﹐發現校長教師們真正埋位處理實務﹐要採取行動「肉搏」時﹐開口第一句話便可能選錯重心﹐踩了地雷踏了紅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因為人心裡想著甚麼,往往口中便會說出相關的話。故此溝通時﹐先要知彼知已﹐端正心態。這包括明白教師是甚麼人﹐在社會和眾多持分者之中處於何種位置﹐社會人士和普遍群眾對教師有何種期望﹐說話便知所宜忌﹐不能口不擇言﹐知所行止。

         一般課程教學事宜﹐很少牽涉到法律爭議。校園事務而涉及法律者﹐固然有很多可能性﹐例如僱傭合約/對外商務合約等。但大多數都始於家長/持分者對學校事務的查詢或投訴。因溝通/處理不善或回應未如期望﹐便會使產生矛盾並激化﹐進而醞釀發酵成法律爭議案件。故學校教職員如對平日校務爭議矛盾有更高的敏感度﹐很可能會免了日後對簿公堂的麻煩。

         其中﹐教師必須知道法庭看待學校管理學生一貫經常引用的原則是「代父母」in loco parentis 法庭亦確認學校管理層不單有權力﹑亦有責任建立合理的規矩(行政措施)保障學生和僱員﹐以營建維持有利學習的環境氣氛。 無論如何﹐學校管治學生的權責﹐必須符應學生的法定權益。

         簡言之﹐教師首要記住:我們教師是學生的「代父母」。父母對待子女﹐多以情先行﹐關顧為首。講道理解惑說服次之。設立法律(校規)是指出行為的底線。學校教學生取法乎上﹐以道德律為先而非法律。

2021年7月10日

補課:法律常識

791 n n 20210709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十五年前﹐在香港大學的校長培訓班中﹐講幾節校園相關的法律課。有幸找到法律界資深大老穿針引線﹐組成律師團隊﹐一起設計課程並授課。

         作為比較熟悉校園運作的校長﹐我主要是提供教育界各種跟法律相關的情境﹑故事與案例﹑代校長們提出一些常見的疑問﹐以引發學員們主動提出其遇到的景況和疑惑﹐促進課堂的討論氣氛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們強調這是教育學院開設關於法律的課程﹐而非法律學院的課程。不是講授法律條文﹐也不是探討法律的學理流變﹐而是由校園常見的事例切入﹐探索教育工作者在處理學校事務時要留意的法律原則與陷阱;面對有人提及訴諸法律程序時﹐有哪些應對宜忌;平日行政要注意甚麼規則﹐至少不要踩到地雷或擴大矛盾致使情況惡化。更要培訓教師﹐在處理相關議題時要持守的原則﹐保護好學生和學校的利益。

         事實上﹐校園相關法律﹐包括而又不限於教育的 條例/規例/則例Ordinanc/ Regulation/ Code 甚至官方的行政指引﹑更牽涉到勞工僱傭/ 消防/ 建築/ 食物衛生/ 防貪/ 知識產權/ 保護兒童及青少…等條例。

         社會風氣急變﹐一般市民/家長往往出口便連串法律/政治術語﹐甚麼法治精神/ 知情權/ 普世價值。動輒便投訴﹐提出私隱/ 歧視/ 版權/ 誹謗/ 程序不公/ 疏忽侵權/ 管治不良……導致其利益受損而索償﹐又要提告上法庭解決﹑或引進傳媒和校外人士插手學校事務為脇﹐往往使到未諳法律的教師校長進退失據。

         蓋入職教師之日﹐一心以為面對孩子﹐教書育人﹐怎料到要跟成人對簿公堂打官司。如今只好於在職培訓中﹐補回師訓沒有學過的校園法律基要常識。

 

2021年7月3日

國安教育之前

 【790  20210702

 

         聽了兩個國安教育講座和讀了相關文件﹐有點感想。

         重點是國安教育﹐不是「國安法」教育。一般巿民/國民從來都不是讀熟法律條文才做人﹐包括法官和律師。日常生活依循的規則是普通常識﹐一般人的對錯是非標準﹐更多是多年潛移默化習得的文化規範。故關鍵還是平素的生活環境和教育內容要有愛國的元素﹐包括:認知神州大地的錦繡山河文物﹑文史政社經和科技發展現況的脈絡﹑對國家的成敗得失有關切感﹑進而對取得的成就自豪﹐盼望國家富強昌盛﹑人民生活安好舒順﹑對國家前景有期盼﹐才有維護國家安全的心意。

         學生對國家有認知﹐才談得上對國家有認同﹐才談得上愛國和保衛國家安全。倘不知中國為何物﹐不懂其歷史文化根基傳統﹐不知中國當前社經發展不均衡的難題﹑環境與發展的矛盾﹑科技發展要突破外國卡脖子的困境﹑外敵環伺制裁的制約﹑官場有貪腐等危機……談國安只是離地空談口號。沒有認同感和危機感﹐單講國家安全﹐就欠缺堅實的感情基礎!故國安教育之前先要讓學生認識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 學生認識國家﹐就需要掌握具體的硬知識。如果不死記硬背﹐就要耳濡目染。要在平日生活和媒體中﹐提供大量數據/視頻/地圖/資料/故事和評議解說﹐介紹中華文化禮俗和人物事例﹐讓學生潛移默化地認識以至認同祖國的文化和價值觀。

         社會和學校不做好這工作﹐就會有其他的價值觀佔領這領域。

         上世紀六十年代中學用的地圖集中﹐只有香港地圖而無中國地圖。中國只是「香港及鄰近地區」的一部份﹐只是東亞或「遠東」的一部份﹐這就是立場和洗腦的例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