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人家到美國兒子家小住兩周。有機會首次與七歲的孫女和媳婦一起生活。回來後表示:由七歲孫女的生活小節表現﹐頗滿意兒媳的家教。
何以見得?
原來祖母留意到:孫女懂得自己動手把採摘回來的草莓做果醬﹐程序熟練﹐有板有眼。看來是多次實踐的結果。餐前會等齊客人才起筷﹑飯後會協助把餐具放入洗碗機的適當位置。她又注意到孫女早上洗面刷牙之後﹐懂得順手將盥洗盆旁邊的水點﹑牙膏泡沫等清潔乾淨。祖母表示:這些在洗手間浴室裡的手勢習慣﹐不可能由學校的教師教﹐必定是家長示範。這是「家教」!
孩童七歲前的行為和習慣﹐主要決定於家長平日的要求和示範。 幼稚園鼻祖 Friedrich Froebel 指出:孩子是個主動學習者active learner, 教師要做的是引導和身教多於說教。 所以家長生活上示範極為重要。 例如:如何與家傭姐姐說話﹑如何與大廈看更叔叔說早晨﹑升降機內如何與鄰舍打招呼﹑飯後如何整理餐桌碗碟﹑如何收拾摺叠衣袜等。 在家長聚會中我喜歡展示日本皇孫上學時自己揹書包拿兩傘的影像﹐對比港孩由媽嫲菲傭代拿書包的情況﹐期望引發家長的感悟。
孩童有機會動手做﹐是鍛煉學習也是樂趣。 我們往往在學習的過程中為了效率和保証達標﹐家長拿掉了孩子動手的過程,因而孩子失去了持續學習的好奇。值得警惕的是,當我們辛苦搬走孩子成長路上的石頭﹑忙著把他們學習的曲徑開闢成康莊大道時,其實是剝奪了孩子自己探路尋幽的樂趣和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