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3日

對教科書的誤解

601【教育心語】20171103



       每年暑假﹐傳媒和家長都關注教科書的價錢﹐並評論買書開支對家長的影響。 其中關於教科書有些誤解﹐值得社會人士留意。
       香港大體是自由市場﹐教科書由書商訂價﹐是商業行為﹐基本上與政府無關。
       教科書是每年數以十億元以上的大生意﹐入場門檻高﹐市場往往由若干大出版商瓜分。 大出版商更配以附加練習和作業甚至附送電子/網絡教材﹐方便教師使用﹐成本就更高了﹐小出版商難以入場。
       選用一套教科書﹐中小學多各至少用三至六年﹐而且不會輕易改變。故得一校採用﹐其慣性市場相對穩固。 是以每次課綱改革﹐改版後的市場大戰成敗﹐往往決定未來幾年的收入。 是以過去更出現送贈電腦/投映機等作招徠。
       政府教育部門只負責審訂書本是否符合課程綱要的要求﹐不表示該套教科書的質素有多高。 筆者也曾應教育當局作義務的審書人﹐我們對照課綱與書稿是否符應﹑並指出其錯誤和不足﹐在其謬誤旁邊貼上標紙明示﹐使其知悉而更正。 所以我們常自嘲是高級校對。 審書人不會提議其作出何種改善。 否則我們便是作者了。
       在自由市場中﹐教科書的真正把關者是前線老師。她們要憑專業知識﹐決定用哪套書﹐用不用其配套的教材等。據所知校長很少插手選書的決定﹐一來不一定是熟悉該科的專家﹐也宜避瓜田李下之嫌。
  
   

  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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