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9日

姊妹學校

教育心語 20150403

香港與外地 (如新加坡﹑台灣﹑內地各省市)的學校結成姊妹學校﹐由來已久。 姊妹學校的締結﹐本來旨在建基於彼此比較熟悉﹐隔閡較少﹐渠道基建較暢通﹐合辦活動較易﹐有利多方交流互相促進。據不完全估計﹐經官方和民間自發締結的姊妹學校約500對﹐佔全港學校近半。
姊妹學校的成效關鍵在彼此的實際需要﹐而非辦學團體﹑官方或個別人士的良好意願。 實際需要是指師生和學校領導有實質的交流而生的利益。 例如教師間藉此深入探討和觀摩課程﹑斆材﹑教法;行政層面上﹐得以參考彼此的優缺﹑思路或訊息資源﹐從而改進自己的管理;學生因通過互訪而拓闊視野﹐加深彼此的瞭解﹐多交朋友﹑增廣見聞等。
姊妹學校間有否定期或長期較穩定的交流活動是關鍵。 沒有經常性溝通和活動﹐甚麼也談不上。 事實上也見過有參加這類計劃的學校﹐乃盲婚啞嫁﹐奉上頭之命或媒妁之言而成親;部份則是神女有心﹐襄王無夢;也有人亡政息﹐人走茶涼﹐結果是大鑼大鼓簽約儀式之時﹐亦各不相關之始。 接著便視同陌路﹑老死不相往來﹐或僅接待對方校長來訪三兩小時而己。

姊妹學校要有實效﹐固然要兩情相悅﹐互有需求與付出。 更要通過具體的活動﹐尤其是能互助探索解難的具體方法﹐方可以建立情誼。 過往成功的經驗如:互訪探索弱生教學的心得﹑安排學生家訪甚至接待住宿在家中﹑做小導遊帶領同學遊覽名勝或共做專題研習﹑教師則分享教材﹑網絡一課兩講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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