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7日

校政民主化

20100716

        當今香港教師的壓力來源之一是「校政民主化」。
        四十年前當教師的都記得:學校行政基本上由校長和個別主任老師負責﹐教師只須集中精力搞好課堂教學便算是好老師。 學校裡甚至有專職訓導主任﹐老師們大可將那些「不聽話」的學生交訓導主任抽離處理。 學生頑劣者﹐大可記過﹐積累大過三次﹐便可「踢出校」。
        當年普通老師沒有需要或機會處理「學校行政」;不需參與制訂學校的政策和三年計劃;毋需檢討學校的「強弱機危」與工作的「保改開停」。 因為這等工作﹐全由正副校長或加上若干資深同事決定。 老師們只需接受指令﹐按計劃行事便可。
        但近年推行校政民主化。 學校政策和措施要經讓各級同事參與決定﹐為了體現「民主」﹐甚至三上三下﹐來回反覆討論方可作出決定﹐於是用了不少時間研讀編寫各類文件﹑參與各類大小會議﹐老師工作量大增﹐壓力便增。
        倘校內「計較文化」盛行﹐工作量錙銖必較﹐每每講求「量性公平」﹐同事互相監視對比彼此的工作量﹐動輒投訴﹐壓力當然大。 有些校長為免麻煩﹐在制訂政策和各項措施時﹐都要開大會﹐人人參與﹐事事「公投」﹐以免爭論﹐以塞口實。 這些程序﹐都得花時間心力。 遑論會上爾虞我詐﹐生理心理壓力必大。
        提高透明度是民主化的體現。 故學校要將各有關教學事務﹐向各持分者交代﹐以便被監控。 例如有些學校﹐每次測考﹐教師都要向家長交代評分標準﹐文書工作和心理壓力增加是必然代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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