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26日

識做唔識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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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教育心語》201807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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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     由教導智障學生認識「貓﹑狗﹑紅﹑男」等概念﹐也想到幼兒園裡的孩子又怎樣學呢?原來即使問起未上過幼兒園的三歲孩童﹐她們也懂得分辨貓和狗。 無論顏色或大小有別﹑不論品種是狼狗抑或是貴婦狗﹑不論是花貓抑或是Hello Kitty﹑是家裡真實的貓抑或卡通片裡的加菲貓﹐她們都知道哪隻是貓﹑哪隻是狗。 我們試著去問中輕度智障的孩子﹐原來她們基本上都懂得分辨貓和狗!雖然她們未必能夠以語言字詞描述貓狗之別﹐但確實是懂得分辨!
  這就使我們想起幾條關於學習的重要原理
  一﹑我們懂得的比能表達的多。 也就是緘默知識(內隱知識)  tacit knowledge 外顯知識explicit knowledge的分別。 我們懂得的﹐不一定能表達出來!就像你懂得踩單車﹑卻說不清楚怎樣才會使單車前行不倒。 
  二﹑我們一般人不一定是通過語言文字去學習﹑特別是文盲﹒幼兒或智障孩童﹐更不是通過精確的語文句子(定義或公式)去學習和理解。 我們(包括未識字的幼兒或智障兒) 往往通過大量實踐和觀察﹑跟環境互動而學會很多複雜的事物。
  由於一般教師都是較善於處理文字的族群 (按目前體制﹐不善文字的根本當不成教師)﹐所以往往下意識地傾向採用精確的文詞去表達﹐去教導孩子。 我們可能忽略了人的學習﹐還包括了不可言傳的「體驗」這一環。 人可以是通過接觸大量實例﹐自行綜合總結出「貓﹑狗﹑紅﹑男」等類化的基模schema﹐而非由教師給予精確的定義或窮舉該類事物的特徵而來。 故教師應多考慮向學生提供豐富多采的事例和經歷﹐而非定義式的語文說明。

  
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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