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3月1日

課外活動課程化


【617】《教育心語》20180223



        課外活動是學校教育重要組成部份﹐是非正規課程﹑是隱蔽課程的載體﹐是正規課程的延伸。 其教育功能早有定論﹐卻不一定全是由校方教師刻意主導的教育活動。
        1980~90年代﹐香港課外活動發展蓬勃﹐百花齊放﹐甚至成了香港教育的特色。 本來學生和教師自由參與逐漸演變成全民參與。 教師帶領活動﹐成了應有之義﹐理所當然。 就是課外活動受到重視﹐其正規化便出現了。
        課外活動正規化的成型包括:課外活動成為學校計劃的必然要素;學生參與活動會受到鼓勵﹑有紀錄﹑有嘉獎;帶領活動成了編排教師工作職務的元素;學生成績表增設活動欄目甚至評級或評語;師訓機構增設課程培育教師帶領課外活動的理論和技巧;社會成立相關的專業機構推動活動(如香港課外活動主任協會);學生升學就業時﹐會被詢問或關注在活動的表現﹐於是使到家長也重視讓孩子參加各類課外活動﹐其中尤以體藝活動為甚(如音樂視藝游泳舞蹈等)﹐以致課外活動成了校園以外的一盤大生意。
        不能忽略的是:與此並行了十餘年的「活動教學」(即課程活動化)也漸成風氣﹐故2000年前後討論教改時﹐活動課程化出台也順理成章並被廣泛接受。
        教育改革明確了學習不應局限於課堂校園和課時﹐不囿於教師講解而應重視活動體驗經歷﹐學習環境應該擴及社區﹐於是各學科都探索如何在做中學﹐學習結合生活。
        這個趨勢﹐不單香港有﹐在台灣教改內容中增加了「綜合活動學習領域」﹐內地稱為「綜合活動實踐課程」;日本教改文件稱「特別活動」。 基本方向是活動課程化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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