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19日

外判工作的成效

560  nnn《教育心語》20170120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政府和公營機構屬下不少設施和場館﹐會接待學生參觀﹐是重要的社區教育資源﹐既是校外的學習基地﹐也是機構推廣其服務政績﹑教育民眾的場所。 善用這等資源﹐有利官民溝通﹑促進社會和諧。 有些機構部門可能覺得:「推廣教育不是本署的專業﹐市民問到﹐我們樂意解答。」這種被動的心態﹐仍流行在不少政府部門。
  推廣教育資源﹐固然要將機構訊息外發或放上網頁去。 但公眾和學校師生需要哪類資料?怎樣形式的資源才方便使用?參觀展覽內容與學校哪個課程相關?甚至通告函件發放的對象和日期如何選定﹐方適切學校的工作節奏?這全都是學問。 不少機構公關奇怪:為何發出的新聞稿都石沉大海?失敗多了﹐方會疑問:到底信件發給校長是否合適?如果不給校長﹐誰才是最有效的收信人?
  官方博物館有專職部門做教育推廣。 濕地公園﹑地質公園﹑海洋公園﹑渠務署﹑天文台﹑嘉道理農場﹑甚至慈山寺﹑寨城公園等﹐或多或少都有專人負責教育推廣﹑導賞接待﹑設計教材並主持活動。    
  有些機構更有送課上門﹐入校上課等服務。
  但有些部門僅將教育工作視為一般宣傳手段﹐無人專職設計安排這些資源。 甚至把這項工作外判給商業公司﹐自己退居監管二三線。 這實在不利於直接即時收受回饋訊息﹐不利適時改善服務。 外判公司為彰顯業績﹐雖未至於報喜不報憂﹐或僅是完成合約中指定職務﹐正確朗誦指定講稿﹑「做好呢份工」而已﹐未必會主動或懂得提出改善方案﹐適切市民的需要。
  
 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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